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专人值班制度
为了加强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力度,使执行指挥中心能够得到更好的运用,执行指挥中心实行内部值班制度。
一、值班时间及人员安排
指挥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。两人一班,由法院执行局干警及技术室技术人员轮流交替值班,值班人员的值班时间以每月值班表上的顺序为准。
二、值班人员值班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原则
1、执行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值班期间,除坚持日常工作外,要严格履行值班职责,并处理好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。
2、执行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值班期间,要密切注意执行指挥中心的动态,出现情况,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,并积极协助领导开展工作。
3、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,随时留意设备有无异常告警、异味和异声,若发现不正常情况,应及时处理,认真记录查找,并立即上报。
4、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值班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班次或离开岗位,凡因公外出、请假等,要自觉按顺序依次替班,不得空班。
5、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要坚守岗位,恪尽职守,具体要做到:
(1)按规定着法院制服,保持院容严整,仪表端正。
(2)接听电话、处理问题及时,回答问题要耐心,注意文明用语,礼貌待人。
(3)及时、完整、准确地填写值班日志和各种规定的记录。
(4)值班时发生紧急情况,应马上做相应记录并及时通知院长及分管院长。处理问题、传达信息及时,准确到位。
(5)对当天未处理完的问题,交班时要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,以便接班人员继续完成。
10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、安全保密制度和其他各项规定制度。
11、巡视设备与环境安全,保持设备与环境清洁,在值班期间对设备和环境卫生负责。
12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。
13、值班人员因工作不负责任,玩忽职守,贻误工作时机,造成工作损失和不良影响者,要视其情节轻重追究责任。
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
2017年4月1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