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平坝区委
关于成立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工作联动协调
小组的通知
各乡(镇、街道)党(工)委、区直各部门(单位)党组(党委),黎阳高新区、黔中新区党工委:
为深入贯彻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部署,进一步推进“诚信平坝”建设,支持人民法院“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”,为加快“平坝崛起”、建设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,特成立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工作联动协调小组,其组成人员如下:
组 长: 黄浩洋 区委副书记
副组长: 马国平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
孟九源 副区长、公安局长
吴先齐 区政协副主席
李朝俊 区法院院长
成员单位:区委组织部、区委宣传部、区编委办、区法院、区检察院、区文明办、区发改局、区教科局、区工贸局、区公安局、区民政局、区司法局、区财政局、区人社局、区国土局、区环保局、区住建局、区交通局、区农业局、区投促局、区文广局、区卫计局、区林业局、区安监局、区市场监管局、区政府法制办、团区委、区工商联、区国安办、区国税局、区地税局、区银监办、人行平坝支行。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区法院。
办公室主任:焦子坤 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局长
龙超俊 区综治办副主任
办公室工作职责:贯彻落实区联动协调小组工作部署,向联动协调小组汇报重大工作事项,负责定期召集成员单位举行联动惩戒工作会议;负责协调联动小组日常工作事务。
中共平坝区委
2017年4月25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