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院审理的银星、齐伯两个公司破产案件
第2批次债权清偿集中兑付工作(第2日)顺利结束
2014年1月24日是本院审理的银星、齐伯两个公司破产案件第2批次债权清偿集中兑付工作第2日,上午09:00,集中兑付工作在平坝县信用联社营业大厅准时进行。本次清偿分两个时段进行:2014年1月23日、24日集中清偿2日,2014年1月27日个别清偿1日。本次清偿是在2013年8月第1批次清偿的基础上进行。本次将按照20%的比例清偿两个公司已确认债权259户,其中职工债权59户、非职工债权200户,清偿金额预计5700多万元。已经参加小额债权收购的,由收购人贵州安顺大东风公司行使权利。
截止今日18:30,支付银星公司债权清偿款35户1030.099046万元。其中,职工债权5户0.746070万元,非职工债权30户1029.352976万元。支付齐伯公司债权清偿款20户131.652594万元。其中,职工债权5户1.426134万元,非职工债权15户130.22646万元。合计清偿两个公司债权55户1161.75164万元。其中,职工债权10户2.172204万元、非职工债权45户1159.579436万元。
2014年1月23日、24日,两日共计支付银星公司债权清偿款113户2866.660941万元。其中,职工债权15户2.138986万元,非职工债权98户2864.521955万元。两日共支付齐伯公司债权清偿款81户903.9825988万元。其中,职工债权8户1.994127万元、非职工债权73户836.9884718万元、特殊借款1户65万元。两日共支付两个公司债权清偿款194户3770.6435398万元。其中,职工债权23户4.133113万元,非职工债权171户3701.5104268万元,特殊借款1户65万元。 |